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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要目

作者:nba直播免费高清回放 日期:2025-04-14 12:26:50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要目

  内容提要:金融监督管理执法职能的属地化经历了从依法设立的单一地方金融组织到兼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转变,并逐渐塑造了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督管理职责的边界范围和体系架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执法职能属地化的体系构造,遵循监管执法职能分化的“功能性”与从事金融业务的组织或机构的“地域性”“风险性”相结合的逻辑。其中,“功能性”用于界分具体的监管执法职能,“地域性”大多数都用在框定金融监督管理属地化的整体范围,“风险性”的大小则在根本上决定着常规执法与风险处置职责究竟是整体下放给地方,还是仅将风险处置职责下放给地方。在厘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执法职能内涵外延的基础上,常规执法职能的“央地”划分,应依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对象的“风险性”作出区分,并确定中央与地方各自的专属监管对象;风险处置职责的“央地”划分,应当坚持“属地优先”原则,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地方派出机构应当主要发挥协助、配合,以及决策、监督的功能。

  内容提要:从法律文本和实践运行看,我国问题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尚未实现系统治理。在制定《金融稳定法》的背景下,问题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需引入系统观念,从主体、方法、规则、程序等层面进行体系性分析,运用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整体协同的方式来防控风险。未来我国问题金融机构风险的系统处置,应以《金融稳定法》为核心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法律体系,以过程监管为重心完善金融风险整体防控体系,以行政与司法协同为基础完善金融风险个案处置体系。

  内容提要:国家象征是代表国家的主权与尊严、凝聚公民情感、表达国家的政治信仰和法律制度的标志。国家象征在国家观念、公民情感、社会共识以及国际交往四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宪法功能。从人类历史的视角而言,随着宪法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宪法从最初的制度工具慢慢的变成为政治和法律文明的象征。宪法的国家象征化不仅使得宪法成为增进国家认同的重要纽带,反过来也促进了宪法的制度化实施。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的设立是我国宪法国家象征化的标志,宪法日和宪法宣誓所实施的正是作为国家象征的宪法。每一个宪法日,每一次宪法宣誓,都是对宪法权威的展示,都旨在调动全社会的情感力量和道德力量让宪法从文本走向现实。

  内容提要:实验法理学以思想实验为基点,通过对广泛的思维判断进行经验研究,来反思、深化法理学命题,是一种新兴的法理学研究路径。实验法理学奠基于深厚的法理学传统,从实验对象、实验方法和实验取向三个层面探索了法理学研究的大众性、科学性和反思性,因而是必要的。实验法理学沟通了理性世界和经验世界,具备充足的理论资源和高效的现实工具,因而是可行的。当今的实验法理学呈现出一种总体议题、具体问题与本土语境之间的互动,既随时代发展而不断拓展,又限于学科品性需保持必要的限度。一方面,实验法理学没有任何办法取代传统概念分析和规范分析理论,其面对的仍是经典法理学问题;另一方面,实验法理学又为法理研究与社科知识的结合提供了一条新进路,使其相互关联、相互成就。总的来说,实验法理学既面临诸般挑战又具备广泛的前景。

  内容提要:当前民营体育场馆治理中,存在体育行政部门主体缺位、预付消费模式监管失灵和场馆安全保障责任风险偏高等现实困境,亟待解决。基于合作治理理论,民营体育场馆治理框架与运行模式,应当就以下三个维度进行建立健全:第一,在合作监督管理机制方面,以体育行政部门的有效介入为前提,对预付制消费模式进行适度干预,并建立全流程匹配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第二,在合作保障体系方面,以行业信用评估机制为基础,规范优惠政策给付体系,并优化民营场馆融资模式;第三,在合作治理方面,应优化政府行政模式,以刚性监管、柔性指导和公私合作的三位一体的理念为指导下,并以非公有制企业保护和行业治理的有机结合为实践导向,尝试针对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展开多部门协同的优化升级,对体育市场进行科学化的行政指导,推动形成公私协同供给体育公共服务的行政给付模式。

  作者:钟颖(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风险管理与资产重组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通过一系列分析68份预重整相关的司法文本发现,现有预重整实践存在功能定位模糊,甚至反噬正式重整制度原有功能的问题,可能背离困境企业预重整制度的初衷。本质上,预重整是在反思庭外重组和正式重整程序基础上衍生的第三种困境企业拯救程序,其功能优点是及时启动重整程序、缩短重整程序的时间、降低重整程序的成本、提升重整成功率等方面。为此,应从功能主义视角审视困境企业预重整制度的构造,进一步理顺预重整制度与庭外重组、正式重整制度的关系。具体而言,应选择“当事人主导型”的庭外重组模式,构建以预重整方案的效力转化为中心的庭内重整制度框架,并明确预重整辅助机构的选任与衔接规则,从而最大限度发挥预重整制度拯救困境企业的功能。

  内容提要:债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我国《民法典》第520条第2款采限制绝对效力模式。比较法上存在相对效力模式和限制绝对效力模式的立法分歧,这与连带债务概念的建构方式有关。若采限制绝对效力模式,当事人希望产生相对效力,可以通过不起诉协议的方式实现。目前的立法发展的新趋势是对两种模式都加以允许,并通过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解释来确定产生何种效力。我国《民法典》第520条第2款的限制绝对效力为一般规则,可能因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及类型的不同而存在区别。在损害赔偿的连带债务中,如果债务人对同一损害负连带责任时,免除只产生相对效力。债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对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追偿关系也将产生影响。

  内容提要:《刑法修正案(十二)》加重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是严厉打击贿赂犯罪这一刑事政策在立法上的反映。从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均衡原则出发,应以行贿罪的保护法益与罪质为基础构建解释学规则。将行贿罪的保护法益直接等同于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忽视了行贿罪与受贿罪在构造上的差异。行贿行为是行为人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不公平地分配公共资源的教唆行为。行贿罪与受贿罪在侵犯公共资源平等分配权方面具有共通性。既然承诺、约定是受贿罪实行行为的一部分,那么按此逻辑,行贿罪的实行行为也应包括行求与期约。行贿罪的7种法定加重处罚情形,应当在公共资源分配的机会公平性这一保护法益视角下进行解读。

  内容提要:在大数据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在司法实践中被激活适用,但同时也存在被过度适用的问题。在保护法益方面,个人权利说面临个人权利外观不周延、权利范围宽泛及权利内容解释效能不足的诘难。本罪的规范保护目的是通过规制上游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以规避下游犯罪引发的社会安全风险,“归咎的刑事责任”概念可以为其提供归责基础。以规范目的为指引,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的法益结构具有双层次特征。行为规范层面的法益是对基于信息保密性的社会信息管理秩序的保护,侵犯已公开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制裁规范层面的法益不同于公共安全范畴中的社会公众安全,若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不足以造成公众人身伤害或财产重大损失,则应当予以出罪。双层次的超个人法益能保证刑法的规范确证效力,并为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提供实质出罪路径。

  内容提要:首次销售原则是著作权法中重要的权利限制制度,但在进入互联网时代后,“技术保护的方法+终端用户许可协议”的组合使得该原则已经在网络环境下失去了用武之地。首次销售原则的适用受限会导致作品的过度保护与产业生态链的破坏,因此,数字作品NFT交易模式出现之前各国就有将首次销售原则扩张适用于网络环境的尝试。如果能通过数字技术方法来验证购买者与某一数字作品之间的唯一性,那么相关交易将落入发行权的范畴,首次销售原则就有适用的可能。数字作品NFT交易模式属于首次销售原则扩张适用的典型,能预见,只要在技术层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数字作品与购买者身份的唯一性锁定,未来还会出现更多的扩张适用场景。

  内容提要:在党内法规体系中,虽然准则一般以段落形式而非条款形式表达,但其具有规范形态。准则的规范主体从调控的全面程度和范围广度上都大于普通党内法规,体现了调控规范主体的层次性和重点性。准则的规范模式则与法律规范类似,都存在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四种模式。准则的规范性质具有政治和法治相结合、原则和规则相结合、指引和自律相结合、思想和行为相结合等特点。准则的规范功能主要体现为方向与大局的规范指引、融贯与补缺的规范作用、问题与应对的规范表达等方面。准则规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综合性,其不断与时代俱进,强化着中国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规范治理效能。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是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包括法学在内的综合性学术物,创办于1999年,是西南政法大学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以法学为主的综合性社科学术刊物,其宗旨在于及时传播法学领域和其它社科领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反映学术界的最新动态。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注重弘扬学术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出学术研究精品。 主要栏目有: 理论长廊、哲学天地、新闻学研究、经济贸易、法学纵横、实践探索、外语研究、教学与管理、研究生园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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